1、房本如果写一个人的名字就是属于其单独所有的,写两个人的话要看两个人是否约定了共有的性质,如果没有明确约定,是家庭关系的话就被认为是共同共有,不具有家庭关系则认为是按份共有。如果两个人属于夫妻关系,且是婚后购买的房产,不论是否写双方的名字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属于共同共有的。
2、如果是俩人共同购买而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,那么没写名字的那个人的产权就无法得到保护。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,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。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。
3、共同共有: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,权力责任相等;按份共有:区分比例,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%共有权、乙持有另外40%共有权。
按照我国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,共有可以按份共有,也可以共同共有。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,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话,则是共有产权人,产权人的名字没有前面和后面的区别,不是登记在前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高,登记在后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低,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,共有产权人可以自行约定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,产权证上面会明确标明比例份额,而不是以产权人名字登记的前、后顺序来确定产权比例的。
房产证的名字可以改。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签订转让、买卖、赠予或继承协议;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改名申请;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;缴纳税费后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。